食品檢驗八大營養成分

食品成分檢驗 : 台灣食品藥物管理署(第二十二條第三項)明確規定,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須於包裝容器外表之明顯處以表格方式由上至下依序提供以下文字記載或內容:

(一)「營養標示」之標題。

(二)每一份量(或每一份、每份)○公克(或毫升)、本包裝(含)○份。

(三)「每份(或每一份量、每一份)」、「每 100 公克(或毫升)」或「每份(或每一份量、每一份)」、「每日參考值百分比」。

(四)熱量。

(五)蛋白質含量。

(六)脂肪、飽和脂肪(或飽和脂肪酸)、反式脂肪(或反式脂肪酸)含量。

(七)碳水化合物、糖含量。

(八)鈉含量。

長城食堂生產之料理包產品的營養成分,皆經過TFDA、TAF、ISO17025認證之第三方食品檢驗中心實驗室分析,提供消費者真實的食用數據,因為餐飲是良心事業,是我們對食材烹飪料理的初衷。

在高溫料理過程前後,原本食材的營養成分會進行改變。長城食堂的料理包營養成分,是經過烹飪後的料理,我們才進行第三方公證食品檢驗實驗室送測;部分廠商業者會以高溫烹飪前的食材做營養成分分析,甚至在網路上已有營養成分計算軟體,自行輸入數據換算,即可得出營養標示表,降低開發成本,也不管烹飪後的營養變化。至於使用何種方式產出營養成分,會對消費者較有利與負責呢? 您吃下的營養成分是對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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